破產 vs IVA:香港債務重整最完整比較|兩大終極方案一次講清

在香港,債務問題比想像中更普遍。不少人因為收入不穩、醫療開支、家庭開支增加、投資失利,或者單純因為「以卡養卡」而逐步走向財務困境。
當債務累積到無法承受,尤其是利息高達 30% 的信用卡債滾動得比收入快時,「最低還款額」已經再也無法阻止債務惡化。
當人被債務壓得喘不過氣時,最常聽到的兩個方案是:
破產(Bankruptcy)
IVA(個人自願安排)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
兩者都能實際解決嚴重債務問題,但差別極大。
選錯方案,可能會直接影響你的資產、工作、未來 10 年的信用,以及你整個家庭的生活。
這篇文章將深入剖析 破產 vs IVA 的本質差異、流程、影響、適合對象與迷思,讓你知道如何選擇正確的方案。
一、什麼是破產(Bankruptcy)?
破產是根據《破產條例》進行的法律程序,
目的為:
當一個人已經完全無力償還所有債務,
法律介入「清算資產、免除債務」,
讓債務人重新開始生活。
破產並非犯罪,而是一種官方提供的「債務重新開始」機制。
但它的後果和限制也是所有方案中最嚴重的。
二、什麼是 IVA(個人自願安排)?
IVA 全名是 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
中文叫 個人自願安排。
它同樣是根據《破產條例》設立的法律債務重整方案,但性質與破產完全不同。
IVA 的核心概念是:
你按能力每月供款,供 3–5 年
未償還的債務 → 法院批准後被合法豁免
期間不會清算資產,也不會失去工作資格
你可以保留生活的正常節奏
簡單說:
破產是全部資產交出,債務全部清零。
IVA 是保留資產,部分還款、部分免除。
三、破產 vs IVA:最核心的兩大差異
差異一:資產是否會被清算
✔ 破產:會被清算
物業可能被強制出售
汽車可能被收回
銀行戶口與投資會被接管
後續管理由破產管理署負責
✔ IVA:不會被清算
物業可按情況保留
車輛不用交出
銀行戶口可正常使用
MPF、收入不會被扣減(視乎個案)
想保留資產 → 絕對首選 IVA
差異二:對工作的影響
✔ 破產會限制職業:
你不得擔任:
董事
律師
會計師
金融/保險從業員
信用評估相關工作
某些政府工職位
這些限制在破產期間內都必須遵守。
✔ IVA 沒有這些限制
你可以正常工作、繼續升職、轉工,
不會被迫離職,也不會出現合法限制。
如果你的職業屬於金融、會計、商業法規相關 → 破產幾乎不可接受,IVA 更適合
四、破產與 IVA 的流程比較
破產流程:
提交破產申請
破產令生效
破產管理署接管資產
資產被清算
持續 4 年(一般情況)管理
完成破產,信用報告保留紀錄 8–10 年
整個過程會對生活造成極大限制。
IVA 流程:
破產管理師評估財務狀況
擬定可承受的還款方案
向債權人提出建議
債權人表決(75% 同意即可)
法院批准
每月還款 3–5 年
剩餘債務全部合法免除
IVA 的核心原則是「保留生活、保留收入、保留尊嚴」。
五、破產 vs IVA:債務免除程度
破產:
全部債務免除。
你不用再還,但代價是清算所有資產與職業限制。
IVA:
債務部分免除。
例如:
你欠 50 萬
每月供 5,000
供 60 個月(五年)→ 共還 30 萬
其餘的 20 萬 → 全部合法豁免
這是很多人選擇 IVA 的原因。
六、破產 vs IVA:信用影響(非常重要)
破產:
信用紀錄至少受影響 8–10 年
很難再貸款、按揭甚至部分金融產品
IVA:
信用紀錄受影響 6–7 年
完成後 2–4 年能逐步恢復
用紀律與收入,信用可以重新建立
長遠來看,IVA 的信用影響比破產更短、更可逆。
七、破產什麼時候才應該選?
破產適合的情況非常明確:
✔ 無收入
✔ 完全無法供款
✔ 資產很少或沒有
✔ 債務高達百萬以上
✔ 失業、疾病、重大打擊
破產是一個「最後手段」,
它不是重整,而是全面清零並重新開始。
八、IVA 適合什麼人?
IVA 適合:
✔ 有收入(不論受薪或自僱)
✔ 想避免破產
✔ 想保留資產
✔ 月供能承受 3–5 年
✔ 欠債 10–100 萬以上、想減免部分債務
如果你能供款,但無法還清全部,IVA 是最溫和、最實際的解決方案。
九、破產的壞處(很多人忽略)
以下是真實影響,而不是法律條文:
不能出任公司董事
工作會受限制
部分保險、證券資格會被取消
名字會刊登在憲報
重返金融業極度困難
信用 10 年難以恢復
不能再自由處理銀行戶口
家庭(例如配偶)也會受到心理與生活壓力
如果你有物業,幾乎必定被出售
破產不是輕鬆的捷徑,而是代價極大的重置。
十、IVA 的壞處(必須知道)
雖然比破產溫和,但 IVA 也不是毫無負擔:
每月固定供款數年
信用受影響
供款期間不能大額借貸
若供款中斷可能導致失效
必須誠實申報財務狀況
但相比破產,它仍然是「保留生活品質」的最佳選擇。
十一、實際案例比較
案例 A:破產
張先生欠 120 萬,無收入。
破產後,資產被處理,清算後重新開始。
案例 B:IVA
李小姐欠 45 萬,有全職收入。
IVA 每月供款 4,000 元,供 5 年。
共還 24 萬,剩下 21 萬被豁免。
保留工作、保留信用重建空間。
十二、破產 vs IVA:如何選擇?
以下是最核心的判斷方式:
如果你:
無收入
不可能供款
資產不多
→ 破產是唯一選擇
如果你:
✔ 有收入
✔ 想保留資產
✔ 想避免職業影響
✔ 想要部分債務減免
→ IVA 必須優先考慮
十三、結語:破產與 IVA,都是重新開始的工具
無論你選擇哪一個,最重要的是:
不要讓債務壓垮你的人生。
破產不是恥辱,IVA 更不是。
真正困住人的不是債務,而是「逃避」。
願意面對的人,才能重新掌控人生。
而破產與 IVA,就是香港法律提供的重新開始的門。
你永遠值得擁有一個沒有恐懼的明天。


